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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追责问责,其中局级干部8人亚洲精品无码av久久久久久

本报记者 刘少华
2025-12-30 01:41:3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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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解放日报消息,上海市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8月21日向上海市反馈督察情况,同时移交督察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认真调查、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要全力以赴,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严格的标准,全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要严肃追责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即使调离岗位也要溯源追责,发挥好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我市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成立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送的4个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实事求是开展核查,精准规范认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追责问责合力,用好“室组地企”联动监督、联动办案等机制,统筹市区两级追责问责工作进度、调查方式、政策适用、手势尺度,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坚持全面系统查清事实把握问题性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和批示的问题作为追责问责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待相关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等问题,注重查清问题产生原因和历史发展脉络,厘清政策口径时间演变,切实找准追责问责的责任点位。坚持严肃追责问责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并举,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情节轻重、后果影响、补救情况和干部一贯表现,审慎区分不同性质错误,宽容干部在先行先试、推进改革、推动发展中出现的无意过失,保证追责问责处理意见客观公正,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追责问责与督促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加强对整改治理情况的跟进监督,督促市区两级责任单位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抓紧拿出“当下改”的解决举措和“长久立”的制度办法,不断强化抓整改治理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7个党组织、150名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其中市管党组织2个、相关基层党组织5个;局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6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2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诫勉问责40人,通报问责等62人。有关追责问责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地区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一些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我市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管网混接、雨污合流,导致雨天大量污水溢流外排。124座防汛泵站存在雨季排污问题,受其影响,虬江、桃浦河等河道多次出现雨季水质恶化现象。徐汇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7个防汛泵站排水污染严重。2023年全市仍有15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低于100毫克/升。松江东部污水处理厂数十万吨污水超标排放。奉贤区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按要求配套建设专业化工废水处理设施。青浦区4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超标,松江区存在3处农村污水管网破损渗漏点,浦东新区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上海市水务局和相关区对污水溢流直排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相关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4月17日,督察组暗查发现,虬江沿线多座泵站排放大量雨污混合水。图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调查情况:

  责令市水务局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向奉贤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市水务局副局长阮仁良诫勉;给予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一级巡视员(时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周建国通报;给予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马维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处(综合督导处)处长庄敏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王晖、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周骅、浦东新区周浦镇副镇长(时任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海洋管理处(供排水管理处)副处长)郑弘、宝山区水务局副局长杨勇雷、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主任葛艳、青浦区水务局副局长陆晓峰、松江区石湖荡镇副镇长徐坚明、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时任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陆纪红通报;给予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时任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玲燕组织调整、通报。另外,对其他21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给予诫勉、通报等问责处理。

  二、关于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划布局不够,处理能力不足,造成市内私拉乱倒、跨区域非法倾倒等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日益突出。大治河北岸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大量建筑垃圾夹杂生活垃圾违法混填。上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浦江镇废弃砖瓦厂违规收集处置建筑垃圾。盛涛市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堆填工程泥浆,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督促清理整改。金山区游乐园项目以临时用地为名,违规堆放工程渣土。秀州塘工地和兴北路道路工程产生的渣土随意堆放。普陀区、闵行区和嘉定区相关项目将工程泥浆非法倾倒至昆山市陆家镇。我市虽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但主管部门发证把关不严格,发证后监管不到位。核查全市2023年951个土方完工项目,发现渣土申报处置量少于产生量30%以上的有289个。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重视不够,规划不力,监管不严,未履行好监管职责,导致建筑垃圾非法处置问题多发频发。

2024年2月29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上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量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图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调查情况:

  对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党组通报;对闵行区浦江镇党委通报。

  给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时任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通报;对崇明区副区长胡柳强立案审查;给予市绿化市容局原二级巡视员缪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处长(时任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主任)金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崇明区规划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玉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吴培红、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市容环卫处副处长毛占忠诫勉;给予市绿化市容局人事处处长(时任市绿化市容局环卫管理处处长)黄琼、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主任(时任市绿化市容局环卫管理处副处长,主持环卫管理处工作)吴辉、普陀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肖燕、闵行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陈磊、闵行区浦江镇副镇长祁媛媛、嘉定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吴国瑜、崇明区长兴镇副镇长张俭、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彭斌通报;另外,对其他27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通报等问责处理。

  三、关于林地保护不到位,非法毁林问题突出的问题。市林业主管部门未将部分公益林纳入监管,一些地方违法毁林问题突出。宝山、闵行两区存在15处非法毁坏公益林问题,2019年以来共毁坏公益林757亩。泰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占用东平国家公园公益林10.3亩,未按占补平衡要求在指定地块上补建林地,且在补种过程中造成新的林木破坏。宝山区将4块已无树木的林地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为应对新增森林面积指标考核,市绿化市容局将本应一次性纳入森林覆盖率统计的成林苗圃资源逐年分批纳入,森林资源统计数据存在失真。市绿化市容局和相关区对森林保护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作风不实,监管不严,林长制等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问题多发并长期存在。

2024年5月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宝山区罗店镇四方村公益林34.6亩损毁。图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调查情况:

  责令宝山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向宝山区委书面检查;对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党组通报。

  给予市绿化市容局原一级巡视员(时任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市林业局副局长)顾晓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宝山区高境镇原副镇长(时任宝山区罗泾镇民众村村委会主任)王律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及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市绿化市容局原二级巡视员(时任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处长)朱建华、市绿化市容局执法稽查处四级调研员丁允辉、宝山区国防动员办主任(时任宝山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董义、宝山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时任宝山区罗泾镇经发中心主任,宝山区罗泾镇林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朱广力、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原一级调研员(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任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局长)林靖、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原三级调研员(时任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蔡金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处长徐志平、市绿化市容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时任市绿化市容局执法稽查处处长)金惠宇、宝山区绿化市容局二级调研员(时任宝山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沈亚南、宝山区农委副主任(时任宝山区罗泾镇副镇长)吴华、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尤群花、闵行区审计局四级调研员(时任闵行区梅陇镇副镇长)任伟萍诫勉;给予宝山区财政局党组书记(时任宝山区绿化市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未劼、宝山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石杨、闵行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局长)李映屏、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四级调研员(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任闵行区绿化市容局局长)沈军、闵行区梅陇镇副镇长王春美、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蔡建新通报;另外,对其他12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给予诫勉、通报等问责处理,其中1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及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四、关于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上海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部分时段甚至出现反弹。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嘉定区、浦东新区、闵行区的3家检测机构违规检验重型柴油车864辆次并出具检验报告。宝山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的4家检测机构违规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宝山区、金山区的2家机动车维修机构维修数据弄虚作假。宝山区、青浦区的3家企业有5台已禁止使用的国Ⅰ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违规使用。一些地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存在场地裸露、不按要求设置围挡、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等问题。沪苏湖铁路松江南站项目倾倒建筑渣土、破碎拆除地面均未采取防尘措施。青浦区岑卜路南侧建设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青浦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39次发现该工地扬尘问题,但仅向城管执法部门移送8次,青浦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该项目工地29次上报称现场检查无问题。浦东新区、青浦区、奉贤区的8家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多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市级部门和相关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对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不力。

2024年5月19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上海市宝山区佰隆码头使用报废柴油货车进行内部运输,排气口黑烟滚滚。图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调查情况:

  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向市委书面检查;责令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党支部向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面检查。给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启洲诫勉;给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汤臣栋通报;给予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黄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时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周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时任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处副处长、处长)周浒、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党总支书记、站长王弦、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生态和市容管理处副处长林秀梅、宝山区环境监测站六级普通管理(时任宝山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潘飞飞、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真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高级主办(时任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真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厉建文、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七宝市场监督管理所三级高级主办(时任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薛涛诫勉;给予市交通委二级巡视员(时任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蔡敬艳、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时任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处长)陈雷、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处副处长刘伟、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副处长张海峰、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卫星、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叶林、宝山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主任顾凡杰、青浦区金泽镇副镇长谭伟、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俭、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吴惠峰通报;另外,对其他22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通报等问责处理。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我市反馈的责任追究问题反映出个别地区、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上思想认识不深刻、不到位,工作不担责,导致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落差和温差。下一步,要督促推动我市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把抓督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督察整改的自觉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裉节问题,强化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严格标准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努力交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整改答卷,推动上海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8日

  来源:解放日报、长安街知事

  (微信公众号)

(责编:深度|| 王莽篡汉,权力的饭圈鬼才,戏精的艺术人生,史上最牛爱豆的封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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